(百教职改〔2022〕4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07-19

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百教职改〔2022〕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本局直属事业单位及机关各科室:

为做好我市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及评审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政策文件依据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市职改办的要求,今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推荐及评审工作严格遵照以下文件要求执行。

(一)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2〕5号);

(二)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8〕76号);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

(四)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百色市挂牌督战县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百人社函〔2020〕216号);

(五)百色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百职办〔2022〕1号);

(六)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18号);

(七)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2022年度企事业单位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二、申报评审相关条件

(一)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推荐、评审的条件按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8〕76号)执行。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政策继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挂牌督战县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挂牌督战县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53号)精神,我市的隆林、那坡、乐业3个挂牌督战县的申报者(含县城所在地及驻县企事业单位人员),2020—2023年期间,可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以下简称“双定向”)申报职称,申报副高级职称学历可视情况放宽至大专,申报中级职称学历可视情况放宽至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且对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职称人员不做论文、科研条件的硬性要求。3个挂牌督战县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申报“双定向”职称或通用职称,在同一年度内不能同时申报两种职称。获得“双定向”职称的人员,颁发标注“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证书,在3个挂牌督战县范围内有效,可作为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依据。

三、申报评审注意事项

(一)执行“承诺”制度。申报者承诺对所递交的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因申报材料不全造成的后果由申报者承担,若申报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严格按照自治区有关文件及评审条件规定处理。

(二)继续教育要求。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申报者须提供近三年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卡和相应的学分证明材料。除此之外,还需完成2022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任务并提供合格证明材料作为申报材料。

(三)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根据《关于调整我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4号)精神,我市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

(四)身份证号码要求。如申报者存在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升位(变动),且出现不同身份证号码关联的证明材料的(如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语或计算机成绩等),应在申报材料中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关于两个身份证号码同属于一个人的证明材料。

四、报送评审材料的相关要求

(一)2022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统一使 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申报人通过登 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http://www.gxrczc.com)进入“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量化等硬性条件申报材料实行“清单制”(详见附件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系统规定模块如实填写上传材料,并对个人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签署承诺书。因申报人上传材料出现漏报、错报或未在指定位置填报导致的不良后果,由申报人承担。申报人应根据“清单”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原则上不要求申报者提供清单以外的材料。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原则上同一单位出具的证明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三)高讲、讲师、市直助理讲师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0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本年度申报。申报材料被退回修改后补充材料报送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正高级讲师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日8:00起至2022年9月25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本年
度申报。申报材料被退回修改后补充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10月28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送方式根据评审要求,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网上审核报送。

公文及相关纸质报送地点:百色市教育系列职改办(设在市教师发展中心,即市教育局二楼204室)。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和呈送评审材料,或所提交的评审材料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者一律不予受理。

(五)缴费要求。收费标准按桂价费字〔2006〕359号文件规定收取:正高级450元/人·次、副高级380元/人·次、中级230元/人·次。中级缴费方式:各县(市、区)、市直学校在报送评审材料时,材料经审核通过后,通知申报人及时关注系统流程进度,当申报系统显示“初审通过”,按系统提示进行缴费。正高级评审费由我办负责收取后统一上交自治区职改办。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规范推荐上报程序。推荐工作要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进行。各学校推荐工作必须做到“三公开”:公开推荐申报者填写的评审表,公开相关证明、证件、证书,公开申报者的实绩。申报者的评审表、相关证明材料、工作实绩必须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未实行“三公开”的单位,推荐结果无效。

(二)严肃职称评审纪律。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学校负责职改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送审材料的审查核实,务必严格把关,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审核,确保上报材料内容完整、真实、准确。申报者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并且5年内不得申报。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相关工作人员,若有帮助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部门和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单位列入失信档案,作为各级评审会评审时重要参考依据。

(三)加强推荐工作管理。今年职称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及时将此通知转发到所属各学校,并落实好评审工作的宣传培训和组织措施,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按时报送申报评审材料,确保圆满完成今年职称评审工作。

注:网络申报系统(个人/单位):广西专业技术(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my--gxrczc--com-198f0b4348.zipv6.gxzf.gov.cn/,具体申报流程和操作方式可参阅网络申报系统“帮助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可通过二维码(附件2)扫描查阅。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系列职改办联系,电话:2855028。

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771—5505013。

文件下载:

附件1: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清单.xlsx<br\>
附件2: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查询二维码.wps<br\>
附件3:2021年度评审中等职业学校副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名册表.xls<br\>
附件4:2021年度评审中等职业学校中级(讲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名册表.xls<br\>
附件5:相关政策文件依据(电子版).zip

百色市教育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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