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21-01-05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卫考办〔2020〕3号)要求,为做好梧州考点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在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报考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中级资格考试。

(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四)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五)报名参加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必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注:报考专业必须与执业证注册的执业范围一致);属于自治区、市、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不含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卫生所等),还必须提供《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附件2)。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必须提供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满2年的证明。

二、报名管理

(一)网上预报名

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1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 .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确认

请考生本人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12日期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到单位所在地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梧州市医学考试中心,苍梧县、岑溪市、藤县、蒙山县、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卫生健康局及市工人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分别设立报名点,负责本辖区、本单位考生信息的现场审核确认工作,现场确认所需材料请按

《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所需材料清单》(附件6)的要求提供。

(三)网上缴费。考生务必在2021年2月26日前完成网上缴费,收费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13〕95号)执行(50元/科/人)。请各报名点提前告知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并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三、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核、数据交接

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师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报名数据由团级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于2021年1月25日-2月1日期间,到单位所在地的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的报名

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五、准考证的打印

2021年3月25日-4月18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4月18日。

六、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和人机对话两种方式进行考试。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4月10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4月11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其他116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4月10、11

17、18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七、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一)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 com)进行查询并打印成绩单。

(二)军队考生考试成绩不对社会公布,成绩通知及查询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事人力资源保障中心负责。

八、疫情防控

考生务必遵守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配合考点做好考试组织各阶段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自身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九、其他

考点及各辖区报名点咨询电话:3889362(考点:梧州市医学考试中心),3828702(万秀区卫健局)、3820373(长洲区卫健局)、2722285(龙圩区卫健局)、2682371(苍梧县卫健局)、8223121(岑溪市卫健局)、2570836(藤县卫健局)、6285056(蒙山县卫健局)。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考核卡

3.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4.广西考区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表

5.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报考年限

6.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所需材料清单

7.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与广西援鄂医疗队员情况确认表

附件.doc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1
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 业 名 称

考试方式

101

药学

机考


102

中药学

103

口腔医学技术

104

放射医学技术

105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106

病理学技术

107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108

营养

109

卫生检验技术

110

病案信息技术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 业 名 称

考试方式

201

药学

机考

202

中药学

203

护理学

纸考

204

中医护理学

机考

205

口腔医学技术

206

放射医学技术

207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208

病理学技术

209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210

营养


211

卫生检验技术


212

心理治疗


213

病案信息技术


214

输血技术


215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三、中级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 业 名 称

考试方式


301

全科医学

机考


302

全科医学(中医类)


303

内科学


304

心血管内科学


305

呼吸内科学


306

消化内科学


307

肾内科学


308

神经内科学


309

内分泌学


310

血液病学


311

结核病学


312

传染病学


313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314

职业病学


315

中医内科学


316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317

普通外科学


318

骨外科学


319

胸心外科学


320

神经外科学


321

泌尿外科学


322

小儿外科学


323

烧伤外科学


324

整形外科学


325

中医外科学


专业代码

专 业 名 称

考试方式

326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机考

327

中医肛肠科学

328

中医骨伤学

329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330

妇产科学

331

中医妇科学

332

儿科学

333

中医儿科学

334

眼科学

335

中医眼科学

336

耳鼻咽喉科学

337

中医耳鼻喉科学

338

皮肤与性病学

339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340

精神病学

341

肿瘤内科学

342

肿瘤外科学

343

肿瘤放射治疗学

344

放射医学

345

核医学

346

超声波医学

347

麻醉学

348

康复医学

349

推拿(按摩)学

350

中医针灸学

专业代码

专 业 名 称

考试方式

351

病理学

机考

352

临床医学检验学

353

口腔医学

354

口腔内科学

355

口腔颌面外科学

356

口腔修复学

357

口腔正畸学

358

疼痛学

359

重症医学

360

计划生育

361

疾病控制

362

公共卫生

363

职业卫生

364

妇幼保健

365

健康教育

366

药学

367

中药学

368

护理学

369

内科护理

370

外科护理

371

妇产科护理

372

儿科护理

373

社区护理

374

中医护理









375

口腔医学技术




专业代码

专 业 名 称

考试方式

376

放射医学技术

机考

377

核医学技术

378

超声波医学技术

379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380

病理学技术

381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382

营养

383

理化检验技术

384

微生物检验技术

385

消毒技术

386

心理治疗

387

心电学技术

388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389

病案信息技术

390

输血技术

391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392

急诊医学











附件2

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


单   位: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专业技术职称


政治面貌


基层服务起止时间

服务地点











                                   

                  签名: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派出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申报表


条形码

网报号:                    用 户 名:   

验证码:                    确认考点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证件类型


民   族




证件编号


联系方式







档案号(上一年度考生必填此项)




上一年度报考专业及代码


基础知识


报考级别


专业代码


相关专业知识



报考专业


专业知识



现有技术资格


专业实践能力



现有技术资格取得时间


执业类别





最高学历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学校备注


毕业专业


毕业专业备注


工作

单位名称


单位所属


单位性质


从事本专业年限


申报人员签名


现场审核人员签名



审查
意见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

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Ø上一年度考试未通过者在报考时须使用上一年度的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Ø审查意见栏中“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即发证机构审核意见。

Ø申报人员须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广西考区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表


工 作 内 容

工 作 时 间

网上预报名

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1日

现场确认

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12日

考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1月30日前

军队考生报名数据交接及上传

1月25日-2月1日

考区网上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2月8日前

登记、审核考生报考专业和科目修改情况

2月8日前

考生网上缴费

2月26日前

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安排考生座位

3月1-9日

考区审核各考点考场安排

3月10-11日

考点接卷信息、考办设置上报考区

4月6日前

准考证网上打印功能开放

3月25日-4日18日

考点打印军队考生准考证

3月26日-4月8日

考点下载《考生签到表》并打印

4月1日起下载

打印考生签到表

考区与考点试卷交接

4月9日

考试实施

4月10、11、17、18日

考区回收试卷、答题卡和机考物品

4月11、12日

考点上报数据修正信息

4月29日前

考点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并向考区上报正式文件

4月29日前

考区向国家考办上报违纪违规处理正式文件

5月6日前

考区向国家考办上报考试物品销毁情况

5月26日前

网上成绩发布

考后两个月



附件5

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及报考年限


一、参加临床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二)临床类考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三)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四)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人员。

二、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有相应专业中专或大专全日制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2020年毕业生并从业者可报考)。

三、参加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级(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并取得初级(士)资格担任初级(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并取得初级(士)资格担任初级(药、护、技)士职务满2年。(注:3+2学历,大专毕业不满2年,不能报考);

(三)取得相应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2020年毕业并从业者可报考);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

(五)报考护理师级资格的人员,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执业地点与报考单位必须一致)。

四、参加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并取得初级(师)资格后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并取得初级(师)资格后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初级(师)资格后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四)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六)报考护理中级资格的人员,护士执业证的执业地点与报考单位必须一致。

五、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学类学历(学位);

(二)必须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医师执业证的执业地点与报考单位必须一致;

(三)必须具有《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考核卡。

六、凡在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含乡镇)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报考全科医学(必须提供全科医师执业证和培训合格证)、社区护理专业的中级资格。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附件6

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

所需材料清单

一、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网上报名后打印签字、手填手机号码,单位盖公章);

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一)2001年以后取得的专科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对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的人员,需提供原毕业证和广西卫生厅核发的《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报考初级(师)资格或中级资格者,须提交初级(士)资格证或初级(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还必须提供《护士执业证》原件与复印件(务必把姓名、执业有效期、现执业地点页复印);

五、报考301至365以及392专业者,须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原件与复印件(务必把姓名、执业有效期、现执业地点执业范围页复印),还必须提供《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

六、2001年6月13日前通过地方政府评审取得的资格证书报考必须要提供当年评审文件复印件;

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直接报考中级职称的人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八、转岗报考人员需提供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满2年的证明(需报考中级职称才可以转岗);

   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提前报考的需要提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与广西援鄂医疗队员情况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附件7);

十、公立医疗卫生单位需要提供一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民(私)营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考生,每名考生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中医诊所备案证》复印件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十三、无《医师、护士执业证》的考生(包括公立、民(私)营医疗卫生单位)还需提供2020年1—12月(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3个月)单位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或单位购买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清单。


 

注:1.所需材料中的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为提高审核效率,请严格按材料清单的顺序排列好;

2.现场审核确认需提供原件、复印件的材料,现场审核确认后只需收复印件,原件报考人员取回。















附件7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与广西援鄂医疗队员

情况确认表

姓名: 

身份证号:

申报人

所在单位


是否为广西派遣的援鄂医疗队员

□是否

从事疫情防控工作时的所在单位


从事疫情防控工作时的所在岗位


从事疫情防控的具体工作内容: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

直接接触的确诊或疑似病例数:

直接接触的确诊或疑似病例的ID号







直接接触的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天数:天

是否符合领取疫情防控直接接触确诊或疑似病例临时性工作补贴标准(单位填写):□是□否


单位疫情防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审核人: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本表已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群众无异议。


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负责人: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用于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与广西援鄂医疗队员的身份确认。2.疫情防控工作天数计算,当日累计工作超过4个小时,按一天计算;4小时及以下,按半天计算。3.援鄂医疗队员,可不用填写病例ID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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