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行网上办理中初级职称认定、重新确认、遗失补办等事项的通知》

2022-04-14

贵港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行网上

办理中初级职称认定、重新确认、

遗失补办等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各系列职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我市中、初级职称认定、重新确认、证书遗失补办等事项实行网上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从2020年8月1日起,中初级职称认定、重新确认、证书遗失补办等事项经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s://www.gxrczc.com/)实行网上办理,办理流程与原提交纸质材料流程一致,不再进行线下办理。

二、职称认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精神,职称认定办理事项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1.贵港市企事业单位符合职称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2.各县(市、区)职改办负责各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初级职称认定事项

(二)条件和要求

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含硕士、博士),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达到规定年限要求,经考核合格,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直接认定相应职称:

1.中专或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毕业3年内可以认定员级职称;

2.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毕业5年内可以认定助理级职称;大学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毕业3年内可以认定助理级职称;

3.硕士学位获得者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毕业2年内可以认定助理级职称;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毕业5年内可以认定中级职称;

4.博士学位获得者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毕业2年内可以认定中级职称。

博士学位获得者认定中级职称从与认定时所在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之日算起,其他人员从认定之日算起。

5.逾期未办理职称认定的,须通过评审取得相应的职称。

6.已通过认定方式取得职称的,不因具备新的学历条件再次认定。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评结合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考核认定。

7.申请认定中、初级职称,人事档案须托管在我市各级人才服务中心。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自治区人社厅要求的申报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任务合格证书。

(四)办理流程

申报人在线填报——工作单位在线审核(推荐)——主管单位审核(或贵港市流动人员职改办审核)——市职改办审核——市职改办下文——发证(电子证书)

(五)受理时间

每年9月1日-10月30日

三、重新确认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精神,重新确认办理事项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1.在贵港市企事业单位符合重新确认申报条件的中、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2.在各县(市、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重新确认初级职称的,由各县(市、区)职改办负责职称重新确认事项。

(二)条件和要求

专业技术人才在广西区外按规定取得职称后,流动到我市从事与原取得职称系列一致的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2年以上劳动(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保的,经个人申请、单位审核,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予以职称重新确认。

因工作调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的,其从事新的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后,按其新工作所对应系列(行业)的评审条件及程序重新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在自治区内按规定的评审、审批程序取得职称,不需要办理重新确认。

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的职称不再办理职称重新确认。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原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原专业技术资格批文原件;

4.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5.商调函或调动通知(非公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

(四)办理流程

申报人在线填报——工作单位在线审核(推荐)——主管单位审核——市职改办审核——市职改办下文——发证(电子证书)

四、遗失补办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1.批准机关是“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批准机关是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称证书,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由该批准机关负责职称证书遗失补办事项。

(二)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个人遗失补办申请书(点击下载);

3.专业技术资格批文;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说明:3和4项材料上传其中一项即可。

(三)办理流程

申报人在线填报——工作单位在线审核——职改办审核——发证(电子证书)


贵港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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