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贵港市2022年流动专业技术人员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11-16

关于开展贵港市2022年流动专业技术人员中小学

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有关人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2〕19号)、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小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2〕4号)、市职改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贵职办〔2022〕1号)和市人社局、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贵港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贵人社发〔2022〕2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我市开展流动专业技术人员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对象

贵港市辖区内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和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中从事教育工作,并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流动专业技术人员。

以下情形人员不能申报:

(一)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

(二)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的。

申报后出现上述情形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评审条件

2022年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按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9〕47号)执行。

三、评审程序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2〕4号)文件规定的程序执行。

四、申报材料上报时间

个人材料提交时间:2022年11月9日-12月18日下午18:00;

单位审核提交时间:2022年11月9日-12月19日下午18:00;

缴费时间:2022年11月9日-12月21日下午17:00。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加强培训

由于本次职称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统一管理,做好工作计划,落实人员配备,做好申报人员培训;切实加强审核推荐工作管理,任务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从源头治理,杜绝弄虚作假和学术造假行为,保证质量,按时报送申报评审材料。同时做好政策解释和情绪安抚,不因时间紧迫而影响申报质量,不能发生稳定问题。

(二)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

申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评审条件,对照评审条件组织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各学校(单位)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重点查询“套刊”现象。排查工作具体操作要点可参考广西人才在线:别中了“套刊”的坑https://mp.weixin.qq.com/s/pwUXSMphdYtJp_bPEaZHHw)等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并予以查询核实,并在申报系统中如实填写核实结果,对材料真实性负责。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在思想品德、工作业绩、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给予评价。评审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推荐上报。

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的流动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提交申报材料至贵港市民办教育协会审核推荐。

(三)报送我办中初级评审会请选择: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广西贵港市流动专业技术人员教育系列中级评委会;

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广西贵港市流动专业技术人员教育系列初级评委会。

六、评审费

评审收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区财政厅(桂价费〔2006〕359号)文件规定收取,即中级230元/人次、初级150元/人次。网上初审通过后一次性交清。

申报单位及个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查看“通知公告”缴费通知,并按通知要求缴费。

七、未尽事宜,按《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小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2〕4号)文件执行。

市人社局专技科联系电话:4562339;

市民办教育协会联系电话:4573893;

市流动职改办联系电话:4575103;

评审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71―5505012、5505013。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

2.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2〕19号)

3.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小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2〕4号)

4.贵港市职改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贵职办〔2022〕1号)

5.贵港市人社局、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贵港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贵人社发〔2022〕27号)

6.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9〕47号)

7.申报材料清单

8.直接申报中级职称申请表

9.佐证材料证明模板

10.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个人版帮助中心

11.关于开展在线审验职称评审取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贵港市流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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