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档案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档案系列
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钦档职改〔2022〕2号
各县(区)档案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档案系列2022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区档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档职改〔2022〕7号)和《钦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钦市职改办发〔2022〕6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做好职称申报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2022年8月31日前为个人材料准备、申报和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汇总审核阶段。
(二)2022年9月1日至9日为钦州市档案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档案系列职改办)接收材料阶段。
请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务必在2022年9月9日前将评审材料按照申报系统设定程序报送市档案系列职改办。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所提交的评审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其他相关要求
(一)申报条件。申报人员应符合与申报职称相应的评审条件。现行广西档案系列评审条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2〕29号)执行(详见附件1)。
(二)申报方式。实行申报评审网络化,请申报人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https//www.gxrczc.com)进入“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申报人应按申报系统以及《钦州市档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5)的要求提交完整、真实有效的材料。
(四)评审费用缴交。2022年9月5日至16日为缴费时间,请网上初审通过的申报人按时间要求在职称申报系统进行网络缴费,逾期不交费者视为放弃本次职称申报。评审收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6〕359号文件的规定收取,即中级230元/人次,初级150元/人次。
申报人可登录钦州档案信息网(http://www.qzdaj.org.cn/),查阅评审工作通知、评审公示信息,下载有关附件。
未尽事宜请与市档案系列职改办联系。联系人:朱开彦,联系电话:2825423、18377792896。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区档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档职改〔2022〕7号)
2.
钦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钦市职改办发〔2022〕6号)
3.
无职称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4.
钦州市档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清单(初级、助理馆员/管理员)
5.
钦州市档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清单(中级、馆员)
钦州市档案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