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农业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职改办、农业系列职改办,市有关系列(行业、单位)职改办、局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钦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钦市职改办发〔2022〕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农业职办〔2022〕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度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途径和评审材料审核及时间安排等
申报由自治区农业系列各评委会评审的按桂农业职办〔2022〕1号文件执行。
申报由我办下属中初级评委会评审的按钦市职改办发〔2022〕6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申报农业系列职称人员(含原水产、农业机械化专业),
按照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0〕16号)规定执行。
(二)本通知涉及到的评审条件、有关政策可登录“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查询,网址:www.gxrczc.com。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职改管理部门现行有效的职称政策执行。工作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黎日州,0777-2831001,电子邮箱:qznyxlzgb@126.com,通讯地址:钦州市南珠东大街236号钦州市农业农村局209室。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技术客服电话:0771-5505013、5898549。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农业职办〔2022〕1号)
1.《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农业职办〔2022〕1号)
2.《钦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钦市职改办发〔2022〕6号)
钦州市农业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