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卫考办〔2020〕3号安排,为做好广西考区崇左考点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在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报考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中级资格考试。
(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四)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五)报名参加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必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注:报考专业必须与执业证注册的执业范围一致);属于自治区、市、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不含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卫生所等),还必须提供《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考核卡》(附件2)。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必须提供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满2年的证明。
二、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1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 .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根据报名要求携带《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考点(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为方便考生报名,崇左市考点在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和广西民族医院、崇左市人民医院、崇左市复退军人医院共设置了10个报名点,负责本辖区、本单位考生报名材料的接收、初审和现场确认工作。各报名点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8日。错过报名点接收材料时间的考生,需经当地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报名点给予审核材料并盖章,再自行携带报名材料于2021年1月12日前到市卫生健康委507室(崇左市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与医学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时所需材料
1.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3);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初级(师)资格或中级资格者,须提交初级(士)资格证或初级(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还必须提供《护士执业证》原件与复印件;
5.报考301至365以及392专业者,须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原件与复印件,还必须提供《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考核卡》。
6.外省毕业证须提供学籍证明。
上述1-6点要求提交的原件材料,由报名点或考点核验后退回给考生,并在其复印件盖上报名点或考点公章。
(三)网上缴费。考生务必在2021年2月26日前完成网上缴费,收费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13〕95号)执行。请各县(市、区)卫生局督促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并在此期间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三、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核、数据交接及准考证打印
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师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报名数据由团级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于2021年1月25日-2月1日期间,到单位所在地的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考点于3月26日-4月8日期间负责打印本考点军队考生准考证,请相关军队单位派员于考前到当地考点集体领取。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的报名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执行。
五、准考证打印
自2021年3月2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4月18日。
六、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和人机对话两种方式进行考试。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10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4月11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其他116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10、11 17、18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七、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一)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 com)进行查询并打印成绩单。
(二)军队考生考试成绩不对社会公布,成绩通知及查询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事人力资源保障中心负责。
八、疫情防控
各报名点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考生报名有关工作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九、崇左市考点现场确认地点及联系方式
0771-7969253崇左市友谊大道15号 市卫生健康委五楼507室
十、各报名点现场确认地点及联系方式
0771-7525755 扶绥县卫生健康局
0771-3623737大新县卫生健康局
0771-3529086天等县卫生健康局
0771-8621491宁明县卫生健康局
0771-8836138龙州县卫生健康局
0771-8563017凭祥市卫生健康局
0771-6460953江州区卫生健康局
0771-3110058广西民族医院
0771-7836669崇左市人民医院
0771-2706778 崇左市复退军人医院
十一、投诉电话
崇左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0771-7969216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考核卡
3.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文件下载:
崇左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附件1-3.doc
崇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 28 日
附件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1
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考试方式 |
101 | 药学 | 机考 |
102 | 中药学 | |
103 | 口腔医学技术 | |
104 | 放射医学技术 | |
105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
106 | 病理学技术 | |
107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
108 | 营养 | |
109 | 卫生检验技术 | |
110 | 病案信息技术 |
2
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考试方式 |
201 | 药学 | 机考 |
202 | 中药学 | |
203 | 护理学 | 纸考 |
204 | 中医护理学 | 机考 |
205 | 口腔医学技术 | |
206 | 放射医学技术 | |
207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
208 | 病理学技术 | |
209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
210 | 营养 | |
211 | 卫生检验技术 | |
212 | 心理治疗 | |
213 | 病案信息技术 | |
214 | 输血技术 | 机考 |
215 |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
三、中级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考试方式 |
301 | 全科医学 | 机考 |
302 | 全科医学(中医类) | |
303 | 内科学 | |
304 | 心血管内科学 | |
305 | 呼吸内科学 | |
306 | 消化内科学 | |
307 | 肾内科学 | |
308 | 神经内科学 | |
309 | 内分泌学 | |
310 | 血液病学 | |
311 | 结核病学 | |
312 | 传染病学 | |
313 |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 |
314 | 职业病学 | |
315 | 中医内科学 | |
316 |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 |
317 | 普通外科学 | |
318 | 骨外科学 | |
319 | 胸心外科学 | |
320 | 神经外科学 | |
321 | 泌尿外科学 | |
322 | 小儿外科学 | |
323 | 烧伤外科学 | |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考试方式 |
324 | 整形外科学 | 机考 |
325 | 中医外科学 | |
326 |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 |
327 | 中医肛肠科学 | |
328 | 中医骨伤学 | |
329 |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 |
330 | 妇产科学 | |
331 | 中医妇科学 | |
332 | 儿科学 | |
333 | 中医儿科学 | |
334 | 眼科学 | |
335 | 中医眼科学 | |
336 | 耳鼻咽喉科学 | |
337 | 中医耳鼻喉科学 | |
338 | 皮肤与性病学 | |
339 |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 |
340 | 精神病学 | |
341 | 肿瘤内科学 | |
342 | 肿瘤外科学 | |
343 | 肿瘤放射治疗学 | |
344 | 放射医学 | |
345 | 核医学 | |
346 | 超声波医学 | |
347 | 麻醉学 | |
348 | 康复医学 | |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考试方式 |
349 | 推拿(按摩)学 | 机考 |
350 | 中医针灸学 | |
351 | 病理学 | |
352 | 临床医学检验学 | |
353 | 口腔医学 | |
354 | 口腔内科学 | |
355 | 口腔颌面外科学 | |
356 | 口腔修复学 | |
357 | 口腔正畸学 | |
358 | 疼痛学 | |
359 | 重症医学 | |
360 | 计划生育 | |
361 | 疾病控制 | |
362 | 公共卫生 | |
363 | 职业卫生 | |
364 | 妇幼保健 | |
365 | 健康教育 | |
366 | 药学 | |
367 | 中药学 | |
368 | 护理学 | |
369 | 内科护理 | |
370 | 外科护理 | |
371 | 妇产科护理 | |
372 | 儿科护理 | |
373 | 社区护理 | |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考试方式 |
374 | 中医护理 | 机考 |
375 | 口腔医学技术 | |
376 | 放射医学技术 | |
377 | 核医学技术 | |
378 | 超声波医学技术 | |
379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
380 | 病理学技术 | |
381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
382 | 营养 | |
383 | 理化检验技术 | |
384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
385 | 消毒技术 | |
386 | 心理治疗 | |
387 | 心电学技术 | |
388 |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 |
389 | 病案信息技术 | |
390 | 输血技术 | |
391 |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 |
392 | 急诊医学 |
附件2
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
派出单位: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专业技术职称 | 政治面貌 | ||||
受援单位 | 基层服务起止时间 | |||||
工作总结 |
签名: 年 月 日 | |||||
受援 单位鉴定意见 | ||||||
派出单位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三份,派出单位和受援单位各存一份,个人人事档案存一份。
附件3
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条形码 |
网报号: 用 户 名:
验证码: 确认考点:
基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照 片 | |||||||||||
证件类型 | 民 族 | ||||||||||||||
证件编号 | 联系方式 | ||||||||||||||
报 | 档案号(上一年度考生必填此项) | ||||||||||||||
上一年度报考专业及代码 | 报 考 科 目 | 基础知识 | |||||||||||||
报考级别 | 专业代码 | 相关专业知识 | |||||||||||||
报考专业 | 专业知识 | ||||||||||||||
现有技术资格 | 专业实践能力 | ||||||||||||||
现有技术资格取得时间 | 执业类别 | ||||||||||||||
教 | 最高学历 | 学 | |||||||||||||
毕业时间 | 学 | ||||||||||||||
毕业学校 | 学校备注 | ||||||||||||||
毕业专业 | 毕业专业备注 | ||||||||||||||
工作 | 单位名称 | 单位所属 | |||||||||||||
单位性质 | 从事本专业年限 | ||||||||||||||
申报人员签名 | |||||||||||||||
现场审核人员签名 | |||||||||||||||
审查 |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 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章 | 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 ||||||||||||
备注: | Ø上一年度考试未通过者在报考时须使用上一年度的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Ø审查意见栏中“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即发证机构审核意见。 Ø此表须申报人员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