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职办〔2021〕10号
河池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池市教育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1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
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和时间安排
(一)2021年正高级讲师由自治区教育厅组织评审。申报材料须在8月26日前提交到市教育局。
(二)高级讲师由市职改办组织评审。申报材料须在9月30日前提交到市教育局。
(三)讲师、助理讲师由市教育系列职改办组织评审。申报材料须在9月30日前提交到市教育局。
(四)职称申报平台。2021 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统一使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申报人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https://www.gxrczc.com/)进行申报,技术客服电话
0771—5505013。
二、评审收费
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收费标准仍按桂价费字〔2006〕359 号文件规定执行:正高级 450 元/人·次,副高级380 元/人·次、中级 230 元/人·次、初级 150 元/人·次。统一在网上缴费。
三、其他事宜
其他事宜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1〕3号)文件执行。
市职改办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西环路三巷23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职改办)403室,电话:0778-2558782。
市教育系列职改办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441号,河池市教育局办公楼601室,联系电话:0778-2210619。
评审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771-5505013。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1〕3号)文件
附件1: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清单1.xlsx
河池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池市教育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