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西水利行业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2018-01-02

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西水利行业

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度水利行业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水职鉴〔2017〕10号)精神,结合广西水利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际,为做好2017年度广西水利行业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工作的组织管理

水利厅负责广西水利行业职业工种(含水利类、电力类)高级技师考评工作,并委托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负责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申报的对象

符合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区水利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并已于2016年参加水利行业高级技师资格鉴定且成绩合格的人员。

三、考评机构及考评方法

(一)成立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答辩考核小组,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负责对申报水利类、电力类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进行初审。评审办法按水利部《水利行业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办法》(水人事〔2009〕146号)精神执行。

(二)组织答辩考核小组对申报高级技师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和答辩。

 四、初审及答辩内容

(一)技术工作总结评审答辩。申报人员对个人技术工作总结与专业知识进行答辩。委托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由自治区水利厅答辩考核小组负责答辩工作。

(二)初审。高级技师申报人员的初审由自治区水利厅答辩考核小组根据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和现实工作表现,按《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综合评审表》项目进行评定。

以上两项成绩均合格的人员,由自治区水利厅答辩考核小组推荐报水利部人事司评审。经评审合格者,由水利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并申报高级技师评审的技术工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单独装订。

2.《工人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单独装订。

3.按照统一制定的《2017年度水利行业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申报材料(样式及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一份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提交申报情况综合报告和《工人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一览表》各一份。申报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特别是对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实并加盖验印章,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三)个人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对举报情况逐步核实处理。最后需将公示证明材料放入个人申报材料中报送。

六、综合培训、评审费用

综合培训、评审费用分别由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和水利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依据有关规定收取。

七、材料报送时间

相关单位请于2018年1月5日前将“2017年度广西水利行业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一览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731664255@qq.com

根据水利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度水利行业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高级技师申报材料上报水利部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28日前。自治区水利厅人事处将于2018年1月31日前在南宁组织高级技师答辩考核小组成员对2017年高级技师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申报人员进行相关工种专业知识答辩。各单位务必于2018年1月25日前将经单位审核后的纸质版高级技师申报材料报送至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培训鉴定中心(南宁市长岗路99号)。

收件人:宁维珍。联系电话:0771-2085049。


附件:2017年度广西水利行业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一览表

水办人〔2017〕23号 - 附件.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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